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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6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我市多措并举,通过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受理,扎实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市农机局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511日,我市召开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各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站负责人和有关生产商、经销商质量投诉负责人参会,会议要求各地要扎实推进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并要求辖区内农机生产商、经销商认真落实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发生质量问题后,特别是农忙期间,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最短时间解决问题,最少时间耽搁农机作业,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是落实推进措施。为将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农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农机质量投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投诉登记、受理、调处、结案等有关规定,做好投诉案件台账管理,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组织保障,完善人员配置,设定岗位,定人定岗,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依法依规公平调解处理,并做好投诉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投诉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市农机质量投诉站还将相关规章制度上墙,采购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各种硬件设施。

三是规范投诉受理。建立健全市、县责任明确的层级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工作原则,对于三包服务期限之内的农机质量投诉,由销售该农机的当地投诉监督机构负责处理,对于跨行政区域或越级投诉的一般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对于来人、来电、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接待投诉、咨询19起,妥善受理、处置10起,着力提高全市农机消费环境的安全度、农机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农机消费者的满意度。

(科技处  魏忠勇)